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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申請日期:115年2月23日(一)至115年3月23日(一)截止

2.申請條件:符合本校各學年度【碩士班】及【學士班】新生成績優良入學獎勵資格者。

3.申請方式:符合新生成績優良入學獎勵資格者,請於申請日期限內填妥申請表及備妥檢附資料,並繳交至 教務處招生策略中心《綜合大樓3樓R304》,逾期視同放棄獎勵資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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